2025年1月10日,江西省南昌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揭露宣判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原党委常委、副校长张广纳贿一案,对被告人张广以纳贿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二年,并处分金人民币二百万元;对其纳贿所得资产及孳息依法予以追缴,上缴国库。
经审理查明:2008年至2022年,被告人张广使用担任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团委书记、继续教育学院院长、校长助理,原北京北航资产运营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总经理,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党委常委、副校长等职务上的便当以及职权、位置构成的便当条件,为别人在企业运营、招生入学、求职工作等方面供给协助,直接或经过别人不合法收受资产合计折合人民币2120万余元。
南昌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为,被告人张广的行为构成纳贿罪,数额特别巨大,应依法惩办。鉴于其到案后照实供述罪过,自动告知办案机关没有把握的部分纳贿现实,认罪悔罪,活跃退赃,纳贿所得资产及孳息已悉数追缴,依法能够从轻处分。法庭遂作出上述判定。